邓州网讯 今年以来,市卫生局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廉医、诚信、为民医院活动”,教育职工诚实守信,廉洁行医,廉洁执法,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等不正之风。
该局规定,各医疗卫生单位必须将重大支出项目,报卫生局批准,凡有关人事任免、药品招标、财务管理等情况全部进行公开,保证公正、透明,变事后处理为事前监督,预防各种违纪违规现象发生。明确规定对违规者收受贿赂累计金额达5000元以上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开除党籍、公职,终身不得行医或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5000元以下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停止执业活动半年、一年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