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林镇:规范农村“三资”得民心顺民意

2017-03-29 09:24:38 作者:朱可铮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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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州网讯 近日,记者在构林镇采访了解到,构林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的规范管理工作,镇党委负总责,财税所具体抓,镇纪委负责监督,各村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各监委会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真正成为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阳光行动”。
“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源、资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主要财产,管好用好这笔宝贵财富,建立合理利益分配机制,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备受农民关注。”构林镇书记刘继革告诉记者。

    据了解,构林镇以财税所为基础,挂牌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调集具有中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进入中心工作,确保“一村一帐”。各村委会与镇“三资”服务中心签署委托协议,对各村委会的“三资”实行委托代理服务,建立统一的村委会“三资”台账。   

    该镇每年组织人员对“三资”管理进行检查。对工作不重视、制度不落实,致使“三资”管理混乱,群众意见较大的,对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纪律责任。财税所负责完善和规范“村帐乡管”集中核算制度,指导各村认真落实“三资”管理的各项规定,对不设置专业人员、不完善村级帐目、不及时进行核算、不及时提供账表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一次通报批评,两次诫勉谈话,三次就地免职。

    沈马岗村村民汤清江告诉记者:“这两年,村民对村里的账目都了解得清清楚楚,收入和支出都很规范,没有‘糊涂账’,老百姓都很放心,也很满意。”

    沈马岗村报账员马延青深有体会:作为一名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出来的报账员,他具有强烈的使命感。每月5―10日为集中报账日,他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账并负责村”三资“日常管理工作。服务中心每月将“三资”使用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印章后由他交村委会,向群众公布。村民也有权向服务中心查询村委会“三资”管理使用的情况。村委会所有收入必须全部交镇会计结算中心,纳入村级财务统一管理,当月报账,不准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开支不能入账,这样的流程既阳光透明,又深得民心。

    “农村集体‘三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查干部‘清白’,看有没有‘问题’。就是要聚焦重点问题,让群众明白,让群众放心,力求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更具透明化,公开化”。构林镇纪委书记王乾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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