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网讯 裴营乡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
一是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调整充实了农村“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在各级文件要求和指导下,将原有的会计服务中心变更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配备主任和办公人员,并设立办公室。
二是严格财务管理。各村取得的所有收入必须在10日内缴存乡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专户,任何人不得公款私存、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凡发现截留收入者,分别对村负责人、报帐员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处理。
三是严格大额开支审批。对管理费用(办公费、村组干部工资、差旅费、会议费等)在千元以上的,由村两委集体研究,村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并附会议记录,方可列支。对经营性支出、公益事业等支出,投资项目在万元以上,经两委会研究,运用“4+2”工作法,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方可入帐。
四是乡“三资”委托代表服务中心,对各村的帐必须严格审核、把关。村级报帐员要按时参加集中核算并保证资料完整,对不实反映收支、不按时参加集中核算的,一次批评教育,二次警告,三次依照有关程序依法予以罢免或撤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