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网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扎实做好辖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赵集派出所迅速行动,组织民警、辅警深入辖区各个村组、门店商铺开展宣传活动,并对3名违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2021年2月8日至9日,赵集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罗家村高某某、彭家村村民刘某某、东孔村后张村张某某的糖烟酒商店非法存储销售爆竹,经当面清点,三名商户店内分别存储有数十挂不等的鞭炮,经询问,三人均属无证经营烟花爆竹,并对违规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赵集派出所依法对3名违法人员分别处以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
通过此次联合活动,有效净化了辖区安全环境,提高了辖区居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识,最大限度减少了烟花爆竹燃放带来的噪音和空气污染。
民警提醒请广大人民群众,请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从我做起,合力打造洁净、优美、宜居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