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王 璐)日前,陶营司法所与南阳监狱派驻警察、陶营派出所民警通力协作,成功办理了一起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案件,并顺利把罪犯唐某押送至市看守所。
唐某,男,因涉嫌盗窃罪于7月31日经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缓刑考验期自2019年8月13日起至2020年6月12日止。该判决生效后,唐某未能珍惜这次的判决缓刑考验,视法律为儿戏,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到市司法局陶营司法所报到。在经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陶营司法所多次电话联系通知和查找无果的情况下,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吴中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对唐某的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建议书。后经陶营司法所的多方打听和电话联系,最终使唐某醒悟并主动从苏州驱车赶到陶营司法所投案接受处理。
“监外执行是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一种,由于监外执行是在罪犯本人居住地进行,不少人错误地认为,判了缓刑如同判无罪,等考验期一过,刑期也就满了,罪犯唐某正是基于这种错误的认识,最终才会落得被收监的下场。”该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