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22-01-24 14:30:43 作者: 来源:
分享到:

1、陈庄镇韩庄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兆民违规办理低保、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王兆民利用职务便利,2009年4月至2014年6月违规为其父母申领低保资金8250元;2015年4月,王兆民违规为其母亲申请危房改造资金5000元。2018年4月,王兆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陆集乡祝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李修玉违反工作纪律和因履职不力造成扶贫工作重大经济损失问题。李修玉在担任村支部书记期间,常年在外经商,在本村扶贫工作中未按规定程序确定并公示贫困户和脱贫户,未对国家扶贫政策宣传到位,致使群众对贫困户人选和国家扶贫贷款贴息政策缺乏了解,侵犯群众知情权;2015年在本村107户贫困户到户增收的养羊项目中(由村集体代贫困户集中管理),因李修玉管理不善,履职不力,致使价值535000元的种羊,在与范县豫弘养羊场签订托管养殖合同时,仅剩评估价值为220000元,造成315000元重大经济损失。2018年3月,李修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颜村铺乡赵楼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德存骗取低保资金问题。2009年5月,李德存任赵楼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协助颜村铺乡政府申报本村低保户的职务便利,违反低保户申报程序、条件,以李福仓等8人名义申报了低保户,自2010年6月至2014年10月,李德存以上述8人的名义共骗取低保资金42937.6元,被李德存占有并用于日常生活开支。2018年5月,李德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濮阳市纪委监察委)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