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医院:门诊手术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2015-11-30 08:49:17 作者:孙光旭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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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州网讯 (记者 孙光旭 通讯员 孙三强)日前,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患者门诊手术费用纳入新农合统筹基金支付,市中心医院成为我市唯一开展此项工作的试点医院。
   
    门诊手术费用新农合统筹基金支付是指参合患者在我市中心医院进行门诊手术治疗所产生的费用,纳入新农合支付(补助)范围。
   
    此项措施是根据市合管委《关于实行门诊手术费用新农合统筹基金支付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来执行,目的是为进一步提高参合人员的受益水平和受益面,加强门诊与住院补偿的衔接,杜绝门诊转住院行为。
   
    目前,实施范围暂限于眼科、耳鼻喉科、普外科、骨科、妇产科、泌尿外科、神经外科、胸外科、皮肤科等开展门诊手术的科室。
   
    随着门诊手术的开展,当天手术,当天离院对于某些病种来说已成为现实。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纳入门诊手术支付范围的补偿不设起付线,按照合理医疗费用的70%比例予以补偿;补偿时间实施补助范围内日间手术的一个月内,凭发票、诊断证明等相关凭据,在市中心医院新农合补偿窗口办理补偿;补偿费用根据相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控制实行。
   
   参合患者补助时,携带医疗证、身份证(需门诊手术医生或护士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署核对意见并签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诊断证明、门诊票据、费用清单(在门诊医保收费窗口出具)等相关手续到病房楼一楼新农合补助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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