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网讯 邓州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2006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全省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试点单位。工作中,该法庭注重实践,积极探索,大胆尝试少年民事、行政案件的审理,认真适用缓刑,坚持庭审前帮教、庭审中帮教、庭审后帮教及延伸帮教工作四到位,对未成年人实施法律援助,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不完全适用于未成年人民事案件
工作中,该法庭大胆尝试涉少民事、行政案件的审理,利用少年法庭这一维权岗,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他们注意以职权调取证据,这和普通的民事案件“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有区别之处,因为未成年人的举证能力有限,处于弱势地位,如一味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就不能很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去年已审结的34件涉少民事案件,涉案未成年人都不同程度受到法律援助,其中25件都是法庭以职权调取证据,最后使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坚持帮教四到位
促少年犯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对审理的每一起少年犯案件,该法庭始终坚持庭前帮教、庭审中帮教、庭审后帮教及延伸帮教工作四到位。邓州市某学校高三年级学生贾某,参与抢劫被判缓刑,出狱后,法庭庭长及时到其家里座谈、帮教,又亲自联系学校使其顺利入学就读。贾某感激同时,向法官们表态,好好学习,以优异成绩回报社会。
与看守所联动,了解少年犯心态,为他们送去必要的生活品和法律书籍,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经考察,确定一名经验丰富的中年女教师做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实践证明,该做法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帮教工作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法官进校当法制副校长
严管学生携带管制刀具
近年来,该法庭审理的多起在校学生有关寻衅滋事、抢劫的犯罪案件,发现在校学生有携带、私藏管制刀具现象并由此造成严重后果。应各学校邀请,法官们分别定期住校当起了法制副校长,他们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对学校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学生不准携带管制刀具,要求有私藏管制刀具的限期交出,对拒不交出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同时,法官们自编法律教材向学生们免费发放500余份,先后做了《青少年涉网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青少年犯罪的处理》、《中小学生怎样进行自我保护》等多场法制教育报告,受教育学生5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