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再次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18-01-12 19:10:16 作者:杨清建 孙天训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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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州网讯(通讯员 杨清建 孙天训)日前,从市民政局传来消息,根据《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再次提高2017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豫民文〔2017〕306号)文件精神,综合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和居民消费性支出等因素,我市决定进一步对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调整,每人每月由142元调整为147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315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210元,调整后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18年1月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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