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的主体是农民

2017-12-18 19:48:49 作者:李永先 来源:
分享到:
        邓州网讯(记者 李永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这是继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之后又一个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
       我市是农业大市,农业兴旺、农村美丽和农民富裕是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其中让农民富裕是关键。
       要让人口、资金和技术在城市和乡村之间流动,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融合;要拓展完善乡村新功能,农村不仅仅是粮食生产的来源地,更重要的是要进行环境保护、旅游休闲等多功能的重塑。
       乡村振兴,农民不但是主体创造者,而且也是直接受益者,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需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切实按照中央“20字总要求”:“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实现新农村的再造。
       鼓励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延长农业产业链,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把农业附加值留在农村内部;利用农业的多功能性和农村闲置房产,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发展乡村旅游、乡村养老、乡村养生等绿色康养产业;合理布局生产、加工、包装、品牌,打造完整农村电商产业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
       依据河南省乡村振兴“稳、调、改、补、建”的“五位一体”发展思路,稳定粮食生产、稳定农民收入、稳定农村社会;调优农业产品结构、调绿农业生产方式、调新农村产业结构;推进我市土地制度“三权分置”改革,让农村土地“三权”的各自功能和整体效用得到充分发挥;补齐农业农村短板、补齐共同富裕短板、补齐基层治理短板、补齐精神文明短板;建设文明、生态、宜居、宜业的新时代乡村,使农村成为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