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冬天暖如春

2017-12-13 19:41:56 作者:李永先 刘 晓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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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是新农合,没有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补偿,特别是困难群众的补偿保险报销,我真不知道我们家今后的日子该怎么过?”12月12日,身患范可尼综合征的构林镇农民高家璇说。高家璇住院,花费495042元,大部分的治病钱都是东抓西借的,出院后,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大病保险补偿和困难群众补充保险总共报销医疗费449626.71元,高家璇自己实际花费44000多元。

    与高家璇有着类似经历的,全市还有不少。腰店镇曹桥村的侯桂凤就是其中的一位。家庭极为困难的侯桂凤患恶性肿瘤,可以说是雪上加霜。她每个月需要化疗,花费化疗药费32602.68元,这些钱基本都是借亲戚朋友的。但经过基本医疗、大病补偿和困难群众补充报销,三项共报销医疗费20728.77元。

    “今年4月1日,实行城乡居民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们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做了大量的工作,采取各种措施,实现了基本医疗、大病补偿和困难群众的补充保险报销无缝衔接,确保困难家庭和群众致病不致贫,对未来生活永远充满信心。”市城乡居民医保中心主任史云杰说。

    精准困难群众对象,做到应保尽保

    享受大病补充保险报销的困难群众对象和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以及民政部门低保、五保、困境儿童对象存在大量的交叉重复现象。为澄清底册,精准确定对象,市城乡居民医保中心与公安、扶贫、民政部门共同协作,集中人力,借助审计部门对人员信息进行多次比对,最终确定全市应参保困难群众对象共68561人。

    在澄清底册的基础上,困难群众对象中有6366名已建档立卡,1924名低保对象未参加医保,在市委、政府多次协调下,解决了未参保困难群众的参保问题,6366名未参保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由市财政全额资助;1924名低保对象由所属乡镇政府全额资助。通过财政资助参保,全市68561名困难群众对象全部参加医保,实现了应保尽保。
   
    广泛宣传医保政策,简化报销流程

    通过发放、张贴宣传册和来电咨询解答等方式,结合电视、网站、报刊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群众了解政策后,参保意识和积极性明显增强。

    简化流程,快速解决前期应报销尚未报销遗留工作。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工作启动时,前期部分患者未能即时结报,为尽快解决遗留,市城乡居民医保中心与大病补充保险承办公司协同,通过种种途径,快速解决遗留问题。将全市各村符合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的患者名单下发到各村组,确保应享人员全部通知到位;简化报销手续和流程,提高报销效率,由村医负责提供困难群众银行帐户,保证报销款及时拨付,其他凭据由医保中心向保险公司提供,患者不需亲自办理。

    “一站式”结算,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稳步推进

    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三种制度的有效衔接,使市、乡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窗口,都实现了参保患者“一站式”结算的便捷服务。

    截至11月底,我市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已报销4577人次,3514人,共支付751.20万元,而且这3514人,涉及医疗总费用15177.44万元,基本医疗已报销9227.71万元,实际补偿比例为60.80%;大病保险报销352.63万元,实际补偿比例为2.32%;大病补充保险补偿共751.20万元,人均2137.73元,补偿比例为4.95%。通过基本医疗报销、大病报销和大病补充报销,像高家璇和侯桂凤这样的困难群众患者,不仅没有因病住院欠下过多的债务,反而在这个寒冷的冬天里,感受到了春天般的温暖,对未来充满期待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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