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网讯 10月18日,笔者从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方便群众办理证件证明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将提出十项要求方便群众办理证明证件。
在全市人口计生委全体干部职工,各乡镇(街、区)计生中心主任,《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专干等共200余人参加的会议上,首先组织与会人员收听收看了近期新闻媒体曝光关注的群众办理相关证件难的几起典型事件的视频等资料。接着,市人口计生委主任高建峰结合媒体曝光的办证难事件,认真剖析和查摆了我市在人口计生证件证明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全系统计生证件证明办理工作提出了十点要求:
一是要公开服务流程。在健全乡、村两级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公开栏的基础上,将计划生育各项证件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目录、申请表式样、服务承诺等列入其中,张贴、公布在乡、村政务公开栏,公示在网站、集中办证场所。
二是要简化办证过程。能通过全员人口信息服务管理系统证明当事人情况的,不再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对于已经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再增加相关佐证材料。如果不符合办理条件的,要出具不予办理的书面文字理由,并做好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办证和审批环节,以方便群众。
三是要简化流动人口生育证件办理程序。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区)均有责任办理一孩《生育证》,实行谁接谁办,谁受理谁负责,不得相互推诿。对事实清楚、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即时办理;对不能提供婚育情况证明的,由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人口计生部门协调沟通,负责信息核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予以办理;对流动育龄夫妻因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核查确实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的,由办证对象本人出具一孩生育承诺书之后,由受理方予以办理。
四是要实行计生办证首接责任制和一次告知制。对前来办理计生证件的群众,由首个接待人员负责解答或引导到具体办理人员进行服务。首接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访、办事人员,做到详细登记,问明事由,周到服务,全程办理。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办证程序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需补齐的全部材料和办证流程,留下联系电话,跟进服务。
五是要落实即时和限时办结制。缩短计划生育证件办理时限,对一孩《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三证”的办理,只要材料齐全,即时办理或出具;对再生育《生育证》的审批实行即来即审,在限时承诺办理的工作时限内及时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拖延办理。
六是要实行代理服务和便民服务。申请人无法亲自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对办证、领证等过程中有特殊困难的群众,由计生工作人员提供上门服务。
七是要免费办理。各种证件一律免费办理。严禁搭车收费和增设其他附加条件。
八是要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作为人口计生工作者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格尽职守,做到服务热情,行为规范,树立人口计生干部的形象。
九是要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市、乡两级人口计生部门设立并公开公示举报电话、举报箱,关注、重视并认真受理群众有关证件办理的投诉举报,及时解决和重点督办证件办理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优化窗口服务,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十是要严格落实办证工作考核问责。对拖延办证或拒不办理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办证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和不良后果的,将严厉追究涉及乡、村有关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