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法院认真做好调解工作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2010-10-09 14:21:13 作者:张中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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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网讯  邓州市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加大调解力度,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实行目标责任制。要求各法庭调解率不低于85%,民一庭不低于75%,并将该指标作为绩效考评的内容,每月通报,年终总结。对调解工作做得好的庭年终给予表彰奖励。民一庭、各法庭每月内勤例会时,向民一庭交报送调解、巡回审判、社会法庭、假日法庭、预立案等有关信息数字。

多调少判,严格控制判决。除缺席判决的案件外,其他判决案件承办人、合议庭、庭长都发扬“千辛万苦、千言万语、千方百计”的“三千”精神,下狠功夫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必须判决的案件,卷宗必须有不低于两次的调解笔录。对判决较多的庭,由民一庭或主管院长监督是否做到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能够调解而未尽到职责不予调解的案件,庭长或主管院长不予签发判决书。

采取多种方法,加大调解力度。实行“三多”、“五必调”,即多人次、多角度、多梯次调解,立案前必调,送达见面必调,证据交换必调,开庭审理必调,送达判决必调。推动联动机制,实现多元调解机制之间的无缝对接、良性配合。讲究方法、力促调解,提高服判息诉率。有“三股劲”即耐心劲、诚心劲、公道劲,认真做好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工作。注意与有关单位沟通,做好当事人息诉工作;注意与代理人沟通,做好当事人服判工作;注意与当事人亲朋好友沟通,减少当事人对法官的抵触情绪。

开展系列活动。在开展“两赛、两评” 活动的同时,开展“零上诉、零上访”活动。即开展“调解能手”竞赛和“办案能手”竞赛,评选优秀裁判文书(含调解书)、优秀庭审笔录、全年无上诉案件、无上访当事人,对在活动中达到规定标准的庭或个人,报中院给予立功或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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