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网讯 罗庄镇在深化完善“4+2”工作法的过程中,通过强化督查制度,促进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从而进一步提高了“4+2”工作法的实际效能。
近段时期,罗庄镇林堡村党支部利用农闲机会,把村民饮用自来水的事儿办了。在使用“4+2”工作法程序中,村民们对各户要出配套资金异议颇多。为了不耽误工期,村党支部认为既然是好事儿,边议边建不会错,决定先启动工程。镇“4+2”工作法办公室了解情况后,及时派人介入,督促村党支部严格工作程序,扎实做好群众沟通,促成村民达成一致意见。结果是皆大欢喜,目前工程进展十分顺利。
罗庄镇林堡村村民代表周玉盛说:“这个‘4+2’工作法,它的全过程都是走的群众路线,公开公正透明,只有严格按照程序走,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才能全部参与进去,办事情才能真正体现群策群力,群众满意。”
罗庄镇党委书记王新堂告诉记者:“运用“4+2”工作法关键在程序的落实上,只要保证把四议两公开的各个环节落到实处,抓落实,才能够切实收到预期的效果。”
据了解,强化对“4+2”工作法程序落实的督查,是我市严格落实村级民主自治制定的决策评估制、民主监督制、村“两委”班子“双述双评”制和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制的主要内容之一。今年下半年以来,该镇在探索深化完善“4+2”工作法过程中,把这“四项制度”作为促进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有效抓手,着力提高运用“4+2”工作法管理村务的实效性。该镇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负责“4+2”工作法办公室,对农村实行“4+2”工作法的内容宣传情况、民主机构、制度、资料的健全情况、规范运用情况和决策执行情况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导,在检查督导中,发现典型及时做好宣传、信息反馈和经验总结。同时,还对工作不到位的,既对相关者作出处理,还要对工作加以帮助指导,提出整改意见,力促取得扎实成效。
据了解,该镇通过强化督查制度推进“4+2”工作法以来,村级组织在运用过程中的实效性显著提高,22个建制村共决策村级重大事项40余项,其中90%以上顺利付诸落实,实现了组织群众双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