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网讯 针对近年来邓州市城区人口计生工作出现的“下岗无业人员、人户分离人员、流动人口、单位人”计划生育不好管和管不住的新情况、新问题,他们运用“四议两公开”的工作方法,使其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四议两公开”:“四议”即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居民代表会议和居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告,实施结果公示。这样,既保障了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使民主管理的内容具体化、程序规范化,又增强了决策的合法、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首先,他们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街道、社区、棚户区、小区、工地、工厂、机关等单位,就如何服务管理好“四种人”,使城区人口计生工作走上“管理制度化、服务人性化、工作程序化、办事规范化”的轨道,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将调研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通报给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由他们召开“四道会议”,拿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并在日常工作中逐一得到落实。
――“三种书状”强管理。小区(居民小组)管理员对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对办事处,办事处对市政府,市直一级单位对市政府,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对所在的社区(居委会)互签双向管理协议书;房屋出租人与租房人,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
――凡城区人口,不论户籍在哪里,一律落实属地管理,并纳入社区工作目标实行考核;“单位人”的计划生育工作,一律实行双向考核,一要考核单位,二要考核现居住地,并落实“一分双计”考核制度;
――人户分离人员。由现居住的社区逐人进行登记,然后将采集的信息提交给户籍地,户籍地要据实反馈其本人的计划生育情况;现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根据情况向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计划生育接管证明”,纳入管理;
――下岗无业人员。由原单位将下岗人员的计划生育档案一个不留地移交给现居住的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负责对下岗下员的服务和管理;
――流动人口。凡流入城区的育龄人员,一律实行“验证”制。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社区(居委会)负责登记造册,建立服务档案;没有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下达“催办通知书”,督促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纳入管理;社区(居委会)确保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服务的均等;
――单位人。按照“法人负责”的要求,单位负责本单位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每月向所在的办事处和居委会通报一次本单位人员的新婚节育、生育、请假等情况;已婚育龄女职工每季度到所在的办事处计生服务中心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办事处计生服务中心每季度向单位和居委会通报一次已婚育龄职工的节育,孕情和身体健康状况;对不及时上报新婚的单位,年终将受到通报批评;对办事处要求单位解决的问题而单位不解决或不及时解决的,年终将受到黄牌警告;单位要不折不扣的执行职工请销假制度,已婚育龄女职工干部,每次请假不得超过三个月。每次请假必须首先到办事处计生中心进行孕检,孕检报告须有2名医生同时签字方可有效,主要领导见到有效孕检报告后方可批假。
男职工每年的三、九两个月要向单位上交其配偶的孕检证明,不上交证明或不及时上交证明的,一律按政策外生育或政策外怀孕处理。
――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公安部门负责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劳动部门负责流动人口的技能培训及用工信息服务;民政和劳动部门负责落实下岗职工低保政策,房管局负责对房屋出租户的管理。
通过努力,目前我市城区已婚育龄妇女管理率达100%,基本实现了“管理无缝隙,服务人性化”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