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网讯 今年以来,市人口计生委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为切入点,着力加强人口计生政风行风建设,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倾听呼声,改进作风,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为全市人口计生整体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可靠保证。
强化领导思想认识。进入2009年后,市人口计生委就把政风行风放在重要位置,首先调整了委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其次出台文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市人口计生委先后出台4份文件,召开4次专题工作会议,对纪检监察、政风行风建设、治理乱收费乱罚款、政务公开、代理服务和人口计生惠民政策的落实工作进行规范。第三,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政风行风建设,亲自安排督查政风行风,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解疑释惑。委班子成员接待群众来访形成制度,从而使市人口计生系统的政风行风工作面貌一片清新。
对乱收费亮起红灯。市人口计生委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计划生育收费、免费项目的通知》文件,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一是明确现行人口计生工作中保留的收费项目有两项。即对违反《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政策外生育的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对违反省《条例》,给警告仍不按期参加康检的,政策外怀孕警告不终止妊娠的,一、二胎生育不办理生育证件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除此之外的收费项目一律视为乱收费、乱罚款。二是明确免费项目。康检费、四术费、药具发放费、一、二胎生育证件办理费、流动人口证件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计生证明等均为免费项目。三是加大处罚措施力度。从严规定处罚措施,对乡、村违反规定的,给予一票否决或黄牌警告;属于个人行为的,追究党政纪责任,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严厉追究。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宣传、发放宣传品、乡村计生干部对群众面对面宣传等方式进行宣传,收到了明显效果。群众的维权意识得到增强,计生干部的执法理念进一步提高,乱收费、乱罚款现象逐步减少。
优惠计生家庭开绿灯。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把计生家庭优惠政策落实放在人口计生工作重要位置,常抓不懈。市人口计生委把落实优惠政策作为行风建设的关键抓好督查,以此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一是市委、市政府连续出台邓发[2009]1号、2号文件,专题明确优惠政策,把优先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20元,扶助对象每人每年不低于840元奖扶金,并把此项工作列为市委、市政府十大实事之一。在邓发[2008]2号文件,26个市直单位根据单位的职能,出台66项优惠的项目,全方位地实施优先优惠政策。二是为1.5万名独生子女领证户,按新标准兑现了上半年奖励费,继续为全市1397名独女户和1200名政策双女绝育户办理养老保险金,全市有800余户独生子女领证和政策内双女绝育户子女享受到中招加10分的奖励照顾。三是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为了确保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专门明确“六项制度”,检查、督导、通报优惠政策,真正让计生家庭享受到实惠。
代理服务暖民心。市人口计生委针对新形势人口计生工作要求,在全市推行便民服务厅建设,开展一站式办结服务,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凡是与计生有关群众需要代理的事项,都属于代理服务范围,包括一、二胎生育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一系列事项。分为乡村两级代理,村级代理以村室为代理点,村计生专干为代理员,村代理员及时准确收集群众需求信息,及时告知所需手续、程序、申报材料及办理时限,在乡级服务代理处办理有关手续,然后服务上门,把办理的事项送到群众手中。乡级以计生服务中心为代理处,负责村代理人员代理全部事项,属于乡镇职能范围内的事项,当场办理;需要缓办的告知原因,承诺办理时限。需要到市级人口计生部门办理的事项,由乡级代理人员集中到市级办理后,送达村代理员。育龄妇女小组长和居委会楼院长及时收集群众需求信息,积极配合市乡村计生全程代理服务工作。目前,在全市已形成以乡镇计生服务中心为龙头,村代理员为纽带,村民小组(楼院)长为网底的全程服务代理网络。如今,邓州市1080名乡村服务代理员活跃在城乡村村寨寨,为广大群众代理计生一切事项,使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办成相关计划生育手续。
今年以来,市计生委通过一系统的有效措施,转变了工作作风,节约了办证时间,有效杜绝了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市、乡、村三级工作人员已为全市计生家庭办理计生事项3.8万件次,得到了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