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网讯 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司法绩效管理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收到了良好效果,近日被上级法院授予绩效考评先进单位。
该院实施的司法绩效管理对综合考评的对象范围、内容标准、考核办法和奖惩办法等47条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按照单位单项百分制和综合千分制记分办法实施,其中审判公正、审判效率、审判效果和执行工作以案件质量评估指标设置为600分;政工、纪检监察以队伍建设指标设置为200分;制度落实、责任事故、送达报送、装备建设、办公室、法警、司法技术工作以司法政务管理指标设置为200分。
该项管理制度实施以来,该院通过领导抓、抓领导,定责任、抓监控和勤检查、多通报等具体措施,形成了互相监督、共同管理、相互监控的机制,使全院的各项工作形成了科学化、规范化。2008年,该院按季度共四次组成十个考核组对37个单位进行逐项检查考评,在汇总分析的基础上,召开全体人员大会或中层以上负责人会议以得分名次进行逐项讲评通报,完成好的单位表扬,差的单位批评,增强了干警们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使整体工作平稳有序进步。全年共审执结案件5886件,结案率达98%,调撤率达60%,上诉发回改判率大幅下降。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亚钦同志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全院48个单位和67名个人受到上级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