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法院注重调解促和谐受好评

2008-12-01 17:48:26 作者:张中梅 刘龙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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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网讯  邓州市法院以“三新”活动为契机,不断创新调解理念,丰富调解方式,注重调解效果,极大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当地社会和谐与稳定,受到了有关部门的好评。

构筑联动调解格局。该院不断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健全调解网络,努力建设多元化调解机制,构建调解大格局。在院内部建立院领导、庭长、承办法官、接访人员及立案人员等联动调解格局;在外部建立了党政部门、派出所、社区、乡村组织、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当事人所在单位、与案件有关的上级部门、当事人亲朋等联动调解格局,并针对案件在不同阶段不同环节的具体情况,及时邀请他们参与,发挥各自优势,促成调解。

多措并举促调解。该院积极开展“调解竞赛”等活动,大力促进调解结案。建立了全面调解、重点调解、奖励调解等新机制。形成了诉前调解重指导,诉中调解重方法,诉后调解重释疑的调解新模式。进一步加强民商事、行政案件的审理工作,对民商事案件,坚决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公正高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序良俗的形成。尽量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做到减少矛盾、避免对抗、定纷止争,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关系,努力提高司法和谐的效率和水平。对行政案件,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解决新思路,积极推进执行中的和解,将调解贯穿于信访接待、立案、庭前、庭审、判决前、执行等诉讼过程中。该院不断强化对涉及城市建设、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行政争议的化解,既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又依法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管理秩序。

通过大力加强调解工作,该院以和谐方式化解了一大批案件,促进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友爱,增强了群众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提升了法院公信力,受到百姓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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