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运用“听证”方法巧解房地产难题

2007-11-27 15:17:28 作者:李晓红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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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网讯  针对房地产过“热”导致的诸多问题,我市按照《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由市房管局信访科人员组成的听证组通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由案事件当事人自己决定是否进行听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案件,及时公开、公正、合理、合法地组织听证会。在信访案事件调查人与当事人双方地位平等、权利平等的前提下,模拟司法审判中的开庭审理,让当事人出示证据、发表意见、进行陈述申辩,调查人员据此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解决问题,大大减少了信访、上访、上诉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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