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六部门协同问责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

2007-09-06 16:02:39 作者:邓宣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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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网讯  近日,市纪检委、组织部、监察局、审计局、人事局、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制定出台《邓州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明确各部门在经济责任审计后应承担的责任,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按照办法规定,审计机关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后,纪检监察机关对审计结果报告反映的违纪问题,及时查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审计机关移送的案件线索,及时组织力量核查,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审计机关。组织人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将审计结果同干部考核任免工作结合起来,作为干部选拔、调整、聘任的参考依据;对所在单位存在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按规定给予相应组织处理。审计结果报告存入干部考核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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