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产业就业扶贫相关政策解读

2018-09-03 09:03:16 作者:张 洋 来源:邓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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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推进我市产业就业扶贫工作,扩大相关政策宣传效果,充分发挥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的“造血”功能和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加快全市精准扶贫发展进程, 8月29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市会议中心召开产业就业扶贫新闻发布会,市扶贫办、金融办、水利局、人社局、特产办等相关单位有关领导为大家进行情况介绍和政策解读,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扶贫基地和车间认定及就业补贴解读

  记者:扶贫基地、扶贫车间的认定需要哪些条件?

  市扶贫办:一是扶贫基地的认定标准。(1)基本条件:①企业经济实力较强,社会声誉较好,近年来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②遵守法律法规,劳动关系总体和谐。③企业拥有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运转正常,后勤保障等生活设施齐全。④能积极吸纳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并与贫困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2)带贫条件:热心公益、能提供就业岗位、待遇稳定的我市国有、民营企业。村级扶贫基地安排贫困劳动力(“贫困劳动力”指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下同)3人以上,乡级扶贫基地安排贫困劳动力为10人以上,市级扶贫基地安排贫困劳动力20人以上。

  二是扶贫车间(加工点)的认定标准。(1)基本条件:企业能在乡镇(村)或农户家中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加工点),组织无法外出就业的劳动力从事手工编织、来料加工、农产品深加工等工作的。(2)带贫条件:能组织贫困劳动力居家就业或家门口就业的各类单位或实体(含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农家乐、村(社区)等),安排贫困劳动力不低于总用工人数的30%。

  记者:扶贫基地、扶贫车间奖补措施有哪些?

  市扶贫办:1.新建扶贫车间奖补措施

  一是建设和带贫标准。扶贫车间建设总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提供就业岗位30个以上,其中吸纳贫困劳动力人数不少于总用工数的30%;扶贫车间应与新招聘贫困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二是奖补标准。新建扶贫车间正常运行3个月以上的,经验收合格后,给予奖补。乡、村集体建设的扶贫车间按照每平方米300元标准给予奖补,单个扶贫车间最高奖补不超过15万元。

  2.认定的扶贫车间(加工点)的奖补

  对经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认定的扶贫车间,建设规模和带贫人数达到标准后,参照新建扶贫车间给予适当奖励。

  3.认定的扶贫基地、扶贫车间(加工点)带贫的奖补

  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就业且年收入1-1.5万元(含1万元)的,每年每人补贴用工单位和贫困劳动力各1000元;对每吸纳一名贫困劳动力就业且年收入1.5万元(含)以上的,每年每人补贴用工单位和贫困劳动力各1500元。

  4.邓州市外务工贫困劳动力奖补

  凭所务工单位工资证明年收入1—1.5万元(含1万元)一次性奖补贫困劳动力1000元、1.5万元(含)以上奖补1500元。

  5.介绍转移就业中介机构

  各类中介机构成功介绍贫困劳动力与我市企业或其他实体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并实现就业3个月以上的,可向人社部门申请求职就业补贴,经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每人300元标准,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中介机构的银行账户。

  6.公益性岗位

  提供城乡交通协管、保洁、保险协管员、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的乡镇,可向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

  7.自主创业

  一是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营业6个月以上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可向人社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

  二是乡镇、村创办的实体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达到30%(含)以上的,可向人社部门申请创业服务补贴,经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实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记者:奖补资金如何拨付?

  市扶贫办:申请上报。符合奖补条件的扶贫车间、扶贫基地,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由村支书、包村干部、第一书记签字初审并汇总后,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群众无异议后,脱贫责任组组长签字确认,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乡镇人民政府复核盖章后将各村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审批。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单位对乡镇上报的奖补对象进行审核,并报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最终确定奖补对象。奖补资金兑付。财政局将奖补资金拨付至企业所在乡镇,由乡镇统一发放。

  金融扶贫政策解读

  记者:什么是金融扶贫?

  市金融办:金融扶贫就是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以银行信贷资金市场化运作为基础,通过建立金融服务、信用评价、风险防控、产业支撑四个体系 充分发挥财政、金融、产业三个方面政策叠加效应,突出抓好金融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群众脱贫两大重点任务,通过切实有效的金融手段,发挥扶贫小额信贷精准支持产业发展的作用,做好扶贫“输血”与“造血”的互补结合,以产业发展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记者:金融扶贫贷款投放的重点是谁?

  市金融办:一是贫困户。即有就业创业潜质、有贷款意愿、有一定技能素质和有较强信用意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二是带贫企业(经营主体)。即带动能力强、产业基础好、带贫效果明显的企业,重点支持我市服装纺织、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农业设施建设等特色产业企业。鼓励企业依托当地资源和产业优势,通过“公司+贫困户”“基地+贫困户”“公司+基地+贫困户”的产业发展模式,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直接参与产业发展,提升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

  目前,我市已累计发放扶贫贷款4.9亿元,其中贫困户贷款1187户5905万元,带贫企业贷款38家4.3亿元。扶贫信贷资金的投放,有力地支持了贫困户及黄志牧业、永泰棉纺、建国冷库等一大批有效带动我市产业就业发展的龙头企业,直接或间接帮扶了6888户贫困户,发放带贫增收资金近1000万元。

  记者:金融扶贫模式有哪些?

  市金融办:目前,我市金融扶贫主要采取三种方式帮扶贫困户。一是户贷户用自我发展模式。即对有自主发展能力和发展条件的贫困户,通过户贷户用“自我发展”扶贫产业,独立生产经营实现增收脱贫;二是户贷社管合作发展模式。即在坚持贫困户自愿和参与两项原则下,创新扶贫小额信贷方式,动员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抱团成立扶贫专业合作社;三是企贷企用(社贷社用)间接帮扶模式。即向信贷资质好、产业基础佳、带贫效果显著的企业或合作社发放执行基准利率的扶贫贷款。同时,组织政府、银行、企业、贫困户四方签订协议,约定带贫数量和标准,每年定期向贫困户分红,带动贫困户持续增收。

  记者: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金融扶贫政策有哪些?

  市金融办:脱贫攻坚期内,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向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含脱贫户)发放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享受基准利率和“两免一贴”(免抵押、免担保、财政全额贴息)的小额信贷。

  记者:对带贫企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扶贫政策有哪些?

  市金融办:对带贫效果明显的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政策性扶贫信贷资金,贷款风险由政府、银行、担保公司等分担,贷款利率执行同期人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一年期4.35%,三年期4.75%)。企业带贫标准:原则上,一年给企业发放7.5万元扶贫贷款,企业要带动1户贫困户增收3000元。企业贴息政策:每年,市财政按照带贫企业带动贫困户户数相对应的额度的2%进行贴息。同时,凡已享受扶贫小额信贷助推脱贫攻坚财政贴息政策的贫困户和带贫企业,不得重复享受其他财政贴息政策。

  记者:建档立卡贫困户如何申请扶贫贷款?

  市金融办:按照贫困户自愿申报;村级金融扶贫服务部(一般设在村部)初审;乡镇(街道)金融扶贫服务站审核;市金融扶贫服务中心汇总受理并批转给合作银行、担保机构;合作银行、担保机构入户调查,符合条件的办理贷款(担保手续);合作银行放贷。

  记者:带贫企业(合作社)如何申请扶贫贷款?

  市金融办:带贫企业(合作社)申请;市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受理并推荐给合作银行、担保机构;合作银行、担保机构与带贫企业(合作社)进行对接,符合信贷条件的办理贷款(担保)手续;市金融扶贫服务中心组织各方与带贫企业(合作社)签订四方协议;合作银行放贷。

  记者:金融扶贫贷款的使用有什么要求?

  市金融办:1、对贫困户发放的扶贫贷款,贫困户必须用在产业发展上,严禁用于吃喝享乐等生活消费方面。贫困户盖房、娶媳妇等其他应急性贷款需求,也不能享受扶贫小额贷款政策。2、对带贫企业(经营主体)发放的扶贫贷款,企业要严格履行四方带贫协议,保证贫困户利益;对有务工需求的贫困户,企业要提供岗位,就近安置;企业使用的贷款本息严格执行“企贷企还”,严禁将风险转嫁给贫困户。

  水产业扶贫政策解读

  记者:水产业扶贫实施模式有几种?分别是什么?

  市水利局:水产扶贫有4种模式,分别是:养殖大户(合作社)+基础设施投入+贫困户入股模式;养殖大户(合作社)+基础设施投入+贫困户务工模式;养殖大户(合作社)+基础设施投入+贫困户入股+贫困户务工模式;贫困户自行发展涉水农业的,种养规模、建设标准不受限制,优先技术指导,资金扶持,优先兑现奖补助其脱贫。

  记者:水产业项目资金投入有多少?资金来源以及项目投资有何标准?

  市水利局:项目资金总额:计划总投资3亿元。2018年投资1.5亿元,2019年投资1亿元;2020年投资0.5亿元。项目资金来源于河南水投丹江源水生态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标准及带贫办法。由河南省水产研究所规划设计,每200亩为基本单元,精养池和稻渔共养按1:4比例设置,每亩的基础设施须投资4000元,每单元由丹江源水投公司投资80万元。种养大户租赁基础设施按投资额5%计,每单元每年需交租赁费4万元。每基本单元每年带动贫困户30-60户,每年保证每个贫困户稳定增收500-1000元,按此标准计算,3年来可增加涉水农业面积75000亩,带动贫困户15000户。

  项目所在乡镇要积极与水利局对接,并选准养殖大户,做好土地流转,土地流转费用由养殖大户(合作社)承担,带贫人口名单和增收标准由所在乡镇确定。

  记者:涉水产业扶贫操作流程及各方责任是什么?

  市水利局:乡镇对涉水农业扶贫项目的立项、实施和管理负主体责任。具体操作程序如下:项目申报。乡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经与有合作意愿的养殖大户(合作社)协商后确定新建项目,实施地点、建设规模、精准扶贫数量和对象,经所在村、乡两级分别进行公示,乡镇汇总报市水利局复核、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项目建设。涉水农业扶贫项目经批准后,由市水利局、项目所在乡镇、养殖大户(合作社)共同制定项目建设方案,资金由河南水投丹江源水生态有限公司统一解决,市水利局负责统一设计、施工。项目完工后,三方共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交养殖大户(合作社)负责经营;各方责任。市水利局与乡镇签订协议,由市扶贫办作为第三方负责监督。乡镇与养殖大户(合作社)签订协议,由市水利局作为第三方负责监督。养殖大户(合作社)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协议,由乡镇作为第三方负责监督并保证实施,各方法律责任以合同形式进行明确。

  记者:水产业扶贫帮扶任务落实推进情况如何?

  市水利局:2018年8月11日,在全市产业扶贫推进会上,下发了《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邓州市涉水农业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邓政办〔2018〕92号),会后市我们积极协调涉水农业水产扶贫项目建设的7个乡镇及扶贫企业商讨研究《邓州市水利局、乡镇政府、水产企业、贫困户四方扶贫协议书》协议条款,目前所有协议签订完毕,共计帮扶643户,帮扶资金35.15万元。截止目前,已帮扶601户,落实资金30.95万元。

  记者:请问我市在水稻产业上有什么扶贫政策?带贫效果如何?

  特产办:目前,我市扶持水稻产业上,已先后出台了邓政【2017】32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支持涉水农业发展的意见》、邓政办【2017】62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邓州市水稻种植保险工作试点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根据最新文件规定,对新发展集中连片100亩以上标准化稻田的种植大户,经验收合格后每亩一次性奖补200元;对集中连片100亩以上,落实稻渔综合种养的种养户,经验收合格后每亩一次性奖补500元;对贫困户发展水稻和稻渔混养的,不受种养规模限制,凡种养即补,并优先提供技术指导服务,优先兑现奖补助其脱贫。

  在带贫致富效果上, 2017年全市水稻种植面积近2.5万亩,在全市24个贫困村发展水稻8068亩,带动46户贫困户发展种植水稻面积618亩,2017年水稻奖补资金1239万元在去年年底已全部发放到种植户手中。2018年据初步统计全市发展水稻5.3万亩,在全市25贫困村发展水稻10125亩,带动101户贫困户发展水稻1540亩;种植大户与贫困户签订带贫协议204户,每户直接帮扶资金500元,带贫效果比较明显。

  就业扶贫政策解读

  记者:具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能够享受哪些就业扶贫政策?

  市人社局:依据《河南省转移就业脱贫实方案》,鼓励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通过就业技能培训、就地就近就业、转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实现稳定脱贫。人社部门为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的技能培训、免费就业岗位介绍。

  记者:对于贫困劳动力想学一技之长的,能享受什么补贴?

  市人社局:如果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包括实习)的,每人每天可以领取30元的生活费补贴;市外省内参加培训的,每人可领取300元一次性交通、住宿费补贴。目前人社部门开展的技能培训分为A、B、C三类,培训工种共计100多种。

  记者:针对转移就业有什么政策?

  市人社局:对于转移就业精准扶贫相关政策有:生活费补贴。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定点培训机构集中培训(包括实习)的,可向户籍地或居住地人社部门申请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为培训期间每人每天30元。一次性交通费和住宿费补贴。贫困家庭劳动力到县市外省内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的,可向户籍地或居住地人社部门申请生活费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300元。一次创业补助。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营业6个月以上的贫困家庭,经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银行账户。补贴标准为5000元。

  记者:如何精准识别本市贫困劳动力情况?

  市人社局:建立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台账。以市扶贫办对本地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情况为基础,6月28日由乡镇人社所再次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本地贫困劳动力数量、分布等情况,收集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就业意向及培训愿望等信息,建立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台账,安排专人定期更新、动态管理,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措施。截止2018年6月底,邓州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14851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6245人,16-60周岁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12678人。

  记者: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如何?

  市人社局:充分发挥人社部门行业扶贫工作牵头作用,以政府办名义下发了2018年邓州市贫困劳动力培训实施方案,积极协调乡镇组织贫困户人员参加扶贫、残联、工会、农业等行业部门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2018年全年计划完成培训7469人。今年以来,共开展培训47期,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3196人(其中人社局培训1256人)。

  记者: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进展情况怎样?

  市人社局:截止6月底,通过各类帮扶共实现转移就业9839人,占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12678人的77.6%,未实现就业2839人,完成市定目标7469人的131.7%。其中,通过市内职业介绍和劳务输出实现转移就业6259人,通过市政府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35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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