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2020年2月4日起,全体居民“非必要,不外出”。每户家庭每2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上街采购生活必需物资,其他人员非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外,一律不要外出。
二、各村、社区要严格人员管控,非本村、本社区人员禁止入内,所有出入人员必须登记并测量体温。如发现异常,严格按规定程序处置。
三、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不要扎堆聚集,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逗留。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巾遮挡口鼻。
四、要注重家庭卫生,勤洗手,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定期开窗通风和消毒,保持空气流通。
五、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乏力等可疑症状,应根据病情,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六、驻村、社区联系包保的党员干部要切实履行包保责任制,按时上岗履责,履职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