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织密疫情防控网络,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坚持“非必要,不外出”,若出行要自觉遵守“扫码、测温、戴医用口罩”的出行管理要求,没有智能机不能扫码的群众要随身携带身份证。要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一米线”安全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二、各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城市封闭性小区等人员聚集场所,在其出入口设立疫情防控监测卡点,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消毒、戴医用口罩等防控措施。
三、在农村地区和城市非封闭性区域,由属地乡镇(街、区)严格督导落实群众个人防控措施:戴口罩、不聚集、一米线、接种疫苗等。
四、各级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要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属地乡镇(街、区)、行业监管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扫码、测温、戴医用口罩、接种疫苗”等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邓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