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镇建立健全以镇政府主抓、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全面建立河长制,建成镇村两级河长体系。在全镇河流水系内,统一树立河长制公示牌,各级河长和工作人员落实责任、上岗到位,建立各级河长制信息平台。
建立各级河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河流保护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及河流保护管理重要事项进行督察,定期通报河流管理保护情况,及时跟踪河长制进展情况,建立验收制度,按照时间节点,逐步验收。
同时,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以水质水量监测、水域岸线管理、河流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