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网讯 邓州市法院今年来不断坚持科学管理,深化管理内涵,创新管理方式,健全管理制度,增强执行力,切实避免了制度棚架和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从而管出统一意志,理到心情舒畅,管出百姓称道,理到社会和谐,以较好的成绩向人民群众献礼。
一是实行阳光审判、阳光执行,杜绝审判不公、执行不力的问题。在审判中,严格落实以公开开庭、公开审理、公开举证、公开辩论”为主要内容的“六公开”制度;在执行中,认真落实公开审查、公开拍卖等为主要内容的“十公开”制度,将审判、执行活动置于当事人、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防止权力“寻租”现象的发生。
二是将各项便民、利民、效民措施严格落实到位。进一步采取措施,扩大救济范围,将农村城镇低收入人群的诉讼费“减、缓、免”制度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对涉及赡养、农民工工资等弱势群体的司法救济、保护力度,不折不扣地将诉讼引导、风险告知、首问负责、判后答疑、法官释明等方便诉讼当事人的制度贯彻到位。
三是加强对审判流程的管理和对审判人员的监督制约,防止出现管理真空。院党组不断规范立案、送达、排期开庭、审理、结案、归档等环节的监控,强化对立案的把关、审限的督促落实等,防止各类超审限、执行积案的产生。同时,严格落实合议庭制度、庭长负责制度和主管院长把关制,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审判不公等问题的产生。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工作,防止制度棚架。院党组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防止阳奉阴违现象,规定了纪检监察室、党组成员定期督促、检查工作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