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网讯 日前,市人民法院法警局依法对私自安装卫星接收设施,拒不接受广电执法部门处理的用户,送达强制执行通知书。
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和《卫星电视广播条例》的规定,国家对生产、进口、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省级广电部门批准,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使用和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违反规定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除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市广电局执法队在穰东镇赵河店村进行执法检查时,查出程某、唐某、周某、张某等五户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当即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但上述五户拒不接受处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市法院对其进行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