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网讯 近日,位于市湍河沿岸的一个土法炼油点被邓州工商等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取缔。
去年年底,张楼乡大庄村部分群众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位于该村一废弃的砖厂内有一土法炼油点,没有任何手续,且污染环境,要求查处。
有关职能部门立即对这一非法窝点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孙某,江苏人,在07年8月份租赁废弃砖厂,自制油罐等设施,利用收购的废机油、柴油炼制所谓的“燃料油”。由于设备简陋,工艺落后,没有严格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整个过程不但污染环境,而且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在查处过程中,当事人认为其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有关部门颁发证件。工商、安监、环保等部门耐心向当事人宣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的意见》,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同时依据有关规定,依法责令其终止非法生产行为。
为彻底取缔该非法加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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