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法院 寓教于审 教育挽救失足少年

2006-06-27 18:55:57 作者:市法院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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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网讯  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在少年刑事审判中长期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失足少年在寓教于审的同时,注重判后回访、跟踪帮教,帮助他们改造。图为近日,该院法官前往邓州看守所对少年犯们进行问卷调查,并送去学习用品和必要的生活用品,增强他们接受改造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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