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网讯 时下,文渠乡农民在建房、借钱等重大事件上,个人掏钱请“公证”已成为他们乐意的“法律消费”。
前不久,该乡农民李克来到乡司法所,要求司法公证人员主持“公道”。原来,李克家正在盖的楼房一楼砖墙出现断裂,因他与包工头张某曾有过口头协议:如发现房子出现断裂、漏水等,由张某负责。但张拒不承认,李克只好请司法所帮助解决。在司法人员的调解下,张某答应负全部责任。由于李克的房子还未完工,双方在公证人员监督下,签订了建房公证书。有了法律保证,李克这下放心多了。
如今,该乡农民都把“公证”作为自己干事创业的“靠山”,至目前已签订各类公证书18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