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网讯 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安全办案“三个一”制度,即:一局一长,反贪局明确一名副局长,分工抓办案安全工作;一案一人,每个案件明确一名办案人员为安全责任人;一人一员,对到案的每个涉案人员,明确一名安全员负责安全,并层层签订办案安全责任状,确保办案的质量。
严把质量关  打造良好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