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邓州:反贪局“五个一”确保案件质量

2005-11-03 15:03:55 作者:冯邓 张明英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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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网讯  今年以来,河南省邓州市检察院反贪局为提高案件的质量,结合该局实际,启动了“五个一”工程,并严格抓好落实,有效地提高了案件质量。

对案件办理情况一月一通报。每月对案件的受理、结案数量、办结率、平均办理天数等情况进行通报。通报内容具体为各办案小组和每一位办案人员的办案情况。

对案件卷宗每件一评查。该局对侦查终结、即将移送审查起诉的每一件案件卷宗都要根据《河南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考评细则》进行三轮评查。首先由案件承办人对案卷进行自查,随后交由主管副局长对案卷进行第二次检查,案件质量监督员要对案卷进行最后一次检查。

对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每件一分析。对被公诉部门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局长、主管副局长、案件承办人及案件质量监督员要专门召开座谈会,对出现的问题和原因进行分析,对确属人为失误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经过分析,得出的结论,要由承办人形成书面报告,在不泄漏案件秘密的前提下,组织全局干警进行学习,达到汲取教训,尽力避免的目的。

对侦查期限情况一月一通报。每月通报一次侦查期限情况,对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逮捕强制措施的案件,明确剩余侦查期限,确保按时侦结,杜绝案件在侦查环节出现超期羁押。

对案件质量一季一讲评。每季度结合市院反贪局对案件质量进行的统一检查,对本季度所办结案件的质量进行讲评。讲评中除向承办人反馈案卷中出现的问题外,还要就个案质量进行通报,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激励承办人提高案件质量意识。

通过“五个一”工程,促进了该局案件质量的提高,干警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也发生了显著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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