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四种精神”铸法魂

2005-09-30 09:30:54 作者:赵曙君  王渊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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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网讯  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在专项整改活动中,要求全院人员继续倡导“包公、愚公、黄牛、公仆”四种精神,把整改活动不断推向深入。

这四种精神的具体内容为:办案时要有刚直不阿、铁面无私的“包公精神”,不为权势所屈,不为名利所惑,切实践行“公正与效率”的主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工作中要有开拓进取、矢志不渝的“愚公精神”,在浩如烟海的法律知识中,不懈积累耕耘,不断提高司法能力。态度上要有奋力拼搏、埋头苦干的“黄牛精神”,“只管前行莫问草,要知背后早扬鞭”,踏踏实实,兢兢业业,切实把工作做扎实。思想上要有乐于奉献、先人后己的“公仆精神”,时刻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慎独、慎微、慎权、慎欲,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成绩的试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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