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仍有少数群众强闯防控关卡
殴打工作人员等不当行为
扰乱了正常的疫情防控工作
他们触碰法律红线
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 案例一 —
2月11日,龙堰镇彭营村村民彭某岩拒不听从本村疫情防控卡点工作人员劝阻,将工作人员袁某打伤并将卡点警示牌损坏。严重扰乱疫情防控卡点工作的开展。
2月12日,市公安局对实施寻衅滋事违法行为的彭某岩处以行政拘留13日并处罚款800元的处罚,并委托法医进行伤情鉴定,对案件继续侦办。2月14日,市公安局根据伤情法医鉴定结果,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彭某岩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 案例二 —
1月18日,常年在武汉做生意的文渠镇文渠村村民杨某与其母亲翁某一起驾车从武汉返回老家,杨某未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告曾在疫区活动的有关情况,期间仍到公共场所并与亲戚朋友接触,随后翁某、杨某先后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经查,杨某从武汉返回邓州期间密切接触的人员中,有1人被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2月12日,市公安局对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杨某立案侦查,并对杨某收治隔离。
— 案例三 —
2月12日,邓某六(男,46岁,贩卖毒品犯罪前科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听从花洲街道办卡点工作人员管理,拒绝进行登记并对卡口数名工作人员进行撕打,造成工作人员手指受伤,严重扰乱疫情防控卡点工作的开展。
针对邓某六实施拒不执行紧急状态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邓州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据了解,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市公安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露头就打,始终以打击疫情期间各类违法犯罪为重点,依法从重从快予以严厉打击。截至目前,先后办理涉疫刑事案件4起、行政案件58起,依法打击处理涉疫情违法人员123人。
“公安机关全力服务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针对造谣传谣、寻衅滋事、强行闯卡、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处理。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做好居家隔离,不信谣不传谣、非必要不出门、出门不聚集,遵守政府命令,服从防控规定,为抗疫大局做出自己力所能及的贡献。”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