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对一起诈骗案提起公诉

2020-07-22 10:27:51 作者:郑 雪 通讯员 梁常建 来源:
分享到:

邓州网讯 (记者 郑 雪 通讯员 梁常建)设置临时收购场所骗取群众信任、以小额付款作诱饵、将货物销售后逃逸,先后诈骗粮食90余吨,涉案26万余元。日前,市检察院对被告人胡某、王某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据悉,被告人胡某、王某均为湖北省襄阳市人,2017年麦收时,胡、王二人先后到我市都司镇索程村,以收购粮食为名,通过结算部分小麦货款的方式,骗取被害人程某等30户村民共计15万余斤小麦。11月,二人至构林镇租赁一间门面房,对外声称用于收购花生,骗取信任后,联系韩某等人共收购10余吨花生,拖欠6.3万元一直不予付款;在古城街道租赁门面房,以同样的手段骗取花生10余吨,价值人民币9.2万元。2018年春,39名被害人报警。

2019年12月,市公安局干警将在外务工的王某抓获,胡某却人间“蒸发”。市检察院随即立案监督追捕漏犯胡某。经侦查人员多方排查发现,胡某因连续“作战”,于2018年、2019年分别被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和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随即在湖北省某监狱将胡某抓捕归案。目前,我市侦查机关正全力追赃,以期挽回群众的损失。​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