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网讯 “多亏了你们的帮助,我才能这么快拿到拖欠的工资。”2月25日,在市人社局仲裁院办公室,刘某拿着4500元的工资,不住地说着感谢的话。
原来,刘某是我市张楼乡人,之前在某电商平台销售灯具,老板张某拖欠她的工资,在两人多次协商无果后,2月23日,刘某来到市人社局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
“当时,刘某情绪很激动,我们了解到刘某因长时间没有工作,精神压力很大,这笔钱对她来说至关重要,这种情形也促使我们要尽快办结此案。”仲裁院办公室相关人员说。
接到申请后,该院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向局里汇报,并成立专班办理此案。
随即,该院工作人员先后来到刘某的工作场所和其所在的公司注册地,可是,工作场所已经转让,公司注册地也停止营业。
后经多方打听,最终联系上公司相关负责人张某。工作人员认真了解和梳理了案情,向双方当事人耐心、详细讲解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合理合法的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仲裁的法律风险,并通过“拉家常”等方式增强当事人对调解工作人员的信任感,摸清双方的诉求“底线”,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因势利导进行调解。
最终,经过该院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双方达成和解,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张某当场支付拖欠刘某的工资,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一幕。
近年来,市人社局仲裁院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依法、高效、快捷”特点,开辟“绿色通道”,妥善处理各类涉劳纠纷,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仅2020年就调解成功仲裁案件17件,调解成功率62%,涉及金额8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