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墙外”的心灵救赎——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掠影

2021-04-12 10:18:58 作者:肖晨曦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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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叔叔,感谢你又来给我送‘光明’了!”市福利院里这位宝宝口中送“光明”的叔叔是47岁的花洲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卢某,因不了解工作性质被连带犯罪后缓刑两年的他,在接受矫正学习教育后,深刻反省错误,义务前往市福利院维修水电,在此期间还为贫困小学捐赠财物,收到了诸多好评。

社区矫正是对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实施的非监禁性刑罚,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是服刑人员,人却不在监狱,他们像普通人一样生活,却时刻接受各种约束和规范。

如何将社区矫正工作做得更扎实,更接地气儿,市社区矫正中心在不断探索,除了做好日常的监管工作之外,如何让矫正对象从“心”矫正,该中心以治本安全观为指导,从社区服刑人员入矫那一刻起,通过心理矫治、帮扶解困、走访慰问等多种形式打开社区服刑人员的心扉,让他们早日回归和融入社会。

搭起“连心桥”

“我倡议:学习期间按时参加点名,手机静音,带好身份证件,方便查验;点名期间不交头接耳……早日回归社会,大家一起努力,加油!”这封倡议书是家住花洲街道小西关社区的房某真实感情的流露。去年从事货车司机的他在日常拉送货物时,被公安逮捕,被告知犯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房某才得知,自己货车上的货物含有违规成分,被判处3年缓刑的他刚开始满腹委屈,不愿接受社区矫正中心的管理。

“我就是一打工的,司机开好车就行了,我咋能知道车上拉的啥?”房某不止一次向矫正中心的工作人员抱怨。

了解到房某的具体情况后,该中心工作人员多次在集中学习之余,入户对其进行个人思想教育,并多次利用该矫正中心到市红色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的契机对他进行针对性教育。认识到错误后的房某主动写了一份倡议书发给“同改”人员,希望大家携手改正错误。

俗话说:浇花浇根,交人交心。为让服刑人员从“心”开始。该中心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按法律规定定期进行集中学习、劳动。通过思想汇报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思想动态,矫正对象有思想问题及时查找根源,开导教育。对重点人员、长期瘫痪在床的社区服刑人员,上门入户走访。并依托我市“雷锋城”的荣誉称号,号召全省社区矫正对象学雷锋、做好人好事,深入开展“正心活动”,努力打造邓州市教育矫正品牌。

牵好“帮扶线”

“这些课听后确实很受启发,以前自己做些小生意,由于文化程度不高,每次生意都不温不火,现在学了这些创业课程后瞬间豁然开朗……”花洲街道三里阁社区的张某因自己工地发生安全事故被缓刑一年,接受社区矫正后主动参加各种学习、培训,并在一次创业培训后大发感慨,主动向其所在的矫正中心上交自己学后感。

创办你的企业、创办意识……这些创业课程的接续开堂,只是市社区矫正中心联系市人社局为这个“特殊的团体”与社会牵好的“帮扶线”的一个缩影。

同时,该中心多次组织在辖区各敬老院、社区、公众场所等多个地方开展志愿者系列活动。通过让社区服刑人员参与志愿者活动,让他们在思想根源上树立正确价值观,在日常生活中实践正确的行为准则,从“修身”到“修心”,帮助这一“特殊”群体更好地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奉献社会。

“十佳政法单位”“工人先锋号”“河南省社区矫正先进集体”“巾帼文明岗称号”……社区矫正中心种种“暖心”做法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认可,并在2018年评为河南省第一批标准化社区矫正中心,促进了执法规范,保障了执法公正。

“下一步,我们一定积极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和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牢牢守住安全稳定底线。”该中心主任刘江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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