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网讯 近日,一场民事纠纷调解在南阳中院和腰店司法所的共同努力下,圆满解决。
2020年9月16日,任某某驾驶四轮农用车给王某某家拉玉米,在王某某家倒车时将王某某撞到,导致王某某受伤。王某某受伤后,任某某打120将王某某拉到市中心医院治疗。任某某驾驶车辆没有手续不让原告家人报警,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原告治疗。
事发后,任某某通过微信转给王某某女儿2000元,并在微信上明确表示:“你放心,好好把你妈照顾好,我们会负责的。”王某某出院后向任某某追要剩余的治疗费,但此时任某某否认是自己车碰的。王某某无奈,只好向市人民法院诉讼追偿,市人民法院判决任某某赔偿王某某28381.68元。
任某某不服法院判决,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承办法官在审阅完案卷后,认为该案是交通事故引发的健康权纠纷。考虑到王某某在一审时保留伤残鉴定的诉权,为了减少诉累,即联系腰店司法所,启动联动调解。
南阳中院法官和腰店司法所在调解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便多次联系任某某沟通,做其思想工作并从不同角度向任某某释法明理,给任某某算了一笔赔偿账,任某某认识到事态严重性。最终,双方当事人当面达成调解协议,任某某当场一次性给付王某某34000元。
“近年来,我们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这也是我们积极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爱民实践服务的体现。”腰店司法所所长张超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