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维护军人权益 倡导婚恋新风

2021-05-24 10:23:16 作者:张银珍 市人民法院 何 川 吴 钦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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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网讯  “感谢法院!感谢法官!我家孩子可以在部队安心工作了。”5月12日,解放军某战区战士庞某的父亲来到市人民法院孟楼法庭,将一面写有“维护军人权益,彰显司法公正”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的手中。

庞某2015年入伍,后考入军校学习。2016年,经人介绍认识在我市经营美容化妆生意的女孩丁某,2019年,庞某与丁某确定恋爱关系后,庞某通过微信、支付宝给丁某转账100多笔,金额总计22万余元。2021年元旦,庞某向丁某提出结婚请求,丁某拒绝并拉黑了庞某的所有联系方式,庞某遂至法院要求丁某返还全部不当得利款项236795元及部分物品。

审理过程中,被告丁某辩称,案涉款物均为其与庞某恋爱过程中,对方自愿赠予,不予返还。承办法官结合我市消费水平及原、被告家庭状况,原告向被告大量转款是为了与被告缔结婚姻关系,但结婚目的未能实现,则被告有义务将所接受的财物返还给对方。同时,双方恋爱交往过程中,转账的三笔特殊款项显然蕴含特殊意义,属于赠与行为。结合庭审情况,承办法官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丁某返还原告庞某178590元并返还部分物品,原、被告均未提起上诉。

一直以来,该院十分注重涉军案件办理,努力营造拥军为民的司法服务环境,依法维护军人及军属的合法权益,让军人们能够无后顾之忧地投身军营、保家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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