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及时化解“三夏”矛盾纠纷

2021-06-15 10:28:41 作者:张银珍 人民法院 田雪敏 吴 钦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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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网讯  日前,在家家户户忙“三夏”之时,构林镇古村的两户村民却因麦子该由谁收产生纠纷,还起诉到了人民法院。

原来,2018年张某租赁被告万某的耕地,用于种植花生和存放花生秧,同时以每亩600元的价格租赁原告李某的耕地给被告万某耕种。

2020年6月,万某的耕地因修建水渠被占用,张某便不再租赁万某的耕地并将土地交还,三人的租赁合同解除。但到了播种冬小麦的时候,万某却以张某交付的土地未平整为由,强行耕种了李某的耕地。此后,李某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与被告万某协商,但万某拒不配合,李某将万某诉至法院。

本着调解优先原则,承办法官不厌其烦地向被告阐述列举了相关法律规定,以及租赁关系解除后强行耕种的法律后果,被告万某的态度终于从固执转为理解,与原告李某达成了调解意见:被告按每亩地600元的价格向原告支付租赁费3600元,成熟的小麦由被告收割,收割后将土地归还,租赁费当场兑现。

“多亏了人民法院帮忙,要不然今年麦收季我真是钱地两空,一无所得呀!”原告向法官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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