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网讯 近日,汝州两男子为贪图蝇头小利,非法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借给诈骗团伙用来“洗钱”,最终被我市警方查处并刑事拘留,两人不禁痛哭流涕,后悔不已。
8月份,在福建苍南打工的刘某(汝州人)接到老乡丁某打来的电话,丁某称办理银行卡“跑分”做中介一天可以挣几百元,介绍其他人员加入还可以挣中介费。刘某不禁心动,于是就联系老乡安某一起来到我市,在某银行办理了银行“三件套”(银行卡、优盾、手机卡),随后两人一起赶到民权县找到丁某。
丁某向刘某、安某教授了“跑分”的流程,就是将他们的银行卡出借给丁某使用,两人每天到银行取钱,包管吃住,每取出10万元抽头150元。两人想到,在银行办卡时工作人员反复交代不能将银行卡出售、出借给他人做非法交易,否则将受到法律追究,二人有点害怕,但在丁某的蛊惑下,想着伸手即来的钞票,最后贪心战胜了恐惧,两人决心和丁某一起干,短短十几天时间,安某的几张银行卡的资金流水就高达700多万元,刘某的银行卡也有100多万元,两人都沉浸在一夜暴富的美梦中。
殊不知,此时,两人的银行卡正在被一特大诈骗团伙用来“洗钱”,很快,这一诈骗团伙进入警方视线,西关派出所迅速对安某和刘某展开调查,迫于压力,两人分别于10月1日、10月11日到我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目前,安某、刘某(均为汝州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已被我市警方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的深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