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网讯 “谢谢你,你为我们帮了大忙。”日前,郑某激动地握着市人民法院员额法官穆志洋的手,连声道谢。
据了解,郑某夫妇在我市某镇经营一超市,2022年11月2日,原告王某从超市购买20瓶红酒,但在饮用时发现该红酒已过保质期。王某为此与郑某多次沟通要求赔偿,但双方对赔偿金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于是2023年2月1日,王某一纸诉状将郑某夫妇经营的超市诉至法院,要求超市退还购物款,并进行十倍赔偿等。
穆志洋在了解案情后,决定对双方进行调解。经过一番释法析理,双方就赔偿事项达成一致,超市赔偿王某2000元,王某将购买的红酒退还超市。
“下一步,市法院将继续狠抓案件审判工作,通过多样化、多层次的司法服务,高效、优质、快速办结涉企纠纷,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群众解忧纾困,为企业保驾护航。”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