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和谐的“粘合剂”――市婚调委调解家庭纠纷工作纪略

2018-07-13 20:38:26 作者:李中贺 张超峰 来源:邓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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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婚调委,不是你们的坚持不懈无私地调解,我姐的事情真不知道要耽误到什么时候,我替我住院的姐姐真诚地感谢你们。”日前,一位三十多岁的男子来到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握着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地说。

据工作人员介绍,该男子姐姐家最近发生一起家暴事件,通过市婚调委的及时调解,使男女双方就孩子抚养、补助金、住房达成协议,成功避免了案件进一步恶化。此次该男子专程到婚调委对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自2016年5月,我市设立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婚调委)以来,已接受各类咨询1600余人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37起,成功调处136起,提供法律援助68件。有效地预防和化解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促进家庭和睦,维护社会稳定。现有专职调解员2人,兼职调解员3人。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平安是社会稳定的基础。近年来,伴随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婚姻家庭纠纷数量增多、内容多样、成因复杂、调处难度加大。一些婚姻家庭纠纷若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调处,极易引发恶性群体性事件,甚至诱发严重刑事案件。

2016年11月5日,都司镇赵某带着再婚的爱人李某的两个孙子去上学,由于横穿马路,不幸与重型半挂车相撞,致使两个孙子一死一伤。李某深感无法向在外打工的儿子儿媳交代,几度寻死。儿子儿媳得知后,精神倍更受打击,使本来和睦的一家人行同陌路,家人之间亲情危机。婚调委了解到这家的详细情况,工作人员苦口婆心地与李某的儿子交流沟通,法理并施,最终使他们不追究赵某的责任,同意向肇事货车及保险公司追偿。一桩很有可能恶化的悲剧,在婚调委的努力下化解了。

“婚调委是依托市妇联,由市司法局主导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主要职责受理调处离婚、赡养、扶养、抚养、继承等涉及婚姻家庭方面的纠纷,为当事人双方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非诉讼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普法宣传和帮助妇女儿童维权。”市婚调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2017年6月,白牛镇85岁的徐老太,由于五个儿女的分工和协议问题没有协调好,致其住所问题得不到解决。市婚调委得知后,调解小组多次与她的儿女沟通,以亲人的感情为突破口,耐心调解,终于打动了五个子女同意出资为老人购买居住房屋,并对老人赡养等方面达成一致。

市婚调委通过实践,制定了“三四五”工作法:免费咨询、免费调解、免费服务三免原则;有来必受、有受必理、有理必果、有果必公的四有四必原则;回避、跟踪回访、法律帮助、信息报告和督查考核五项制度。结合工作实践,市婚调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现“两强化两确保”,即强化队伍建设,确保调解队伍人品好、素质高;强化业务建设,确保诉调衔接工作规范化运行。

婚调委成立两年来,挽救上百起濒临破裂的家庭,平息了无数个家庭纠纷。调解案件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调解协议履行率达到98%以上,诉调衔接成功率达到90%以上,成为名副其实的家庭和谐“粘合剂”。

两年来,市婚调委工作成绩斐然,已被农民日报、河南日报、中国财经网、乡镇民生网等多家媒体报道转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婚调委设立以来,切实发挥维护全市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努力提升了服务水平,搭建好了组织框架。下一步,制度更规范化,队伍素质更高是我们的目标。”市司法局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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