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该《办法》共分16条,内容严格依据《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和河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精神,参照《河南省委巡视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结合实际,完善健全了我市巡察工作制度,更为市委巡察机构强功能提质量增添了新路径。该《办法》把每个巡察组巡察报告的质量、移交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数量和质量,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同时,把考核分为每轮考核和年度考核,明确考核加减分事项,考核结果作为巡察干部评先评优、奖励任用和末位淘汰的重要依据。该《办法》在出台过程中,广泛征求和吸收了市委巡察机构、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各位成员的意见建议,并多次会商、反复修改,确保了《办法》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市委巡察组绩效考核,激发巡察干部干事创业活力,促使聚焦主业主责、忠诚履职尽责,全面提升工作能力,推动我市巡察监督的质量和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