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战在司法一线的新兵――记我市“十佳政法干警”、构林镇司法所科员郭明飞

2018-06-20 21:52:00 作者: 刘 钰 来源:邓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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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构林镇司法所,有一位普普通通的司法战线上的新兵,却被当地群众亲切称为“一枝花”,2016年她获评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2017年又被评为“全市十佳政法干警”,她就是构林司法所科员郭明飞。

  6月7日,顶着炎炎烈日,记者在构林镇司法所见到了郭明飞,一袭长裙,扎个马尾辫,谈话吐字清晰,她正在电脑前忙着整理卷宗,为后天到村开庭做准备工作。

  2015年3月,郭明飞进入司法行政系统。从那之后,她每天做的大多是调解矛盾纠纷、帮助协调沟通、法律援助、咨询等居民日常生活的“小事”。她很清楚自己存在的差距和应该努力的方向,所以始终以“工作尽善,作风刚正”要求自己。对待自己的岗位,她遵本心、立本职、高标准、严要求,不懈不怠;面对来访群众,她热茶迎、和善问、贴心答、细心解,不烦不躁。

  “虽然岗位平凡,但我力求能够尽自己的最大职责,将每件工作做到尽善尽美。”交谈中,郭明飞笑着说。

  当前,社区矫正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在工作中,郭明飞严格把控社区服刑人员的入矫前评估调查、入矫后的监管,杜绝人情路的出现。严格规范“一人一档”,根据每位服刑人员的犯罪主观性、思想动态、悔过表现、在矫情况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

  王某,女,1952年出生,是一名暂予监外执行服刑人员,她因故意杀夫被判故意杀人而入狱,后因健康问题转为监外执行。王某原在郑州市司法局服刑,2017年7月转回户籍所在地构林司法所服刑。在王某到郭明飞处报到后,郭明飞详细了解了郑州市中医院出具的其相关病情诊疗诊断,并根据其情况的特殊性,帮助王某每个季度进行病情鉴定与复查,并为其申请减免到所学习与劳动的次数,要求由王某女儿魏某某代替母亲到司法所汇报近期情况。另外,郭明飞考虑到王某犯罪事实的主观故意性,就坚持每月到王某家中进行走访,耐心沟通交流了解王某现状,在把握王某思想动态的同时关心她生活状况,以确保她内心思想不会发生反复。

  2017年7月,构林辖区某村年仅12岁的少年溺亡,其家人无法接受现实,向政府讨要“说法”。构林司法所首当其冲,走在调解的第一线。郭明飞与同事进行了任务分配,一边安抚少年家人,与村委协商;另一边由郭明飞带着兄弟单位同事实地查看,了解事发河沟是否存在疏漏或他人责任,走访目击邻居了解当时情况,努力查找当日事发视频,调查取证,在她几番努力协调下,最终达成和解。

  在普法宣传工作中,郭明飞因自身所学法律,对法有深刻体会,多次主持普法进校园安全教育讲座,为让中小学生更好地知法、懂法、用法,她根据授课学校的不同、听课学生年龄的不同,准备了不同的讲稿,讲解时尽量以法制小故事和身边的真实案例将法律融入其中,让其能够理解、接收并遵守。

  构林司法所所长周树林对记者说:“两年来,明飞的工作从单一到全面,表现出很强的工作能力,她对待来访群众热情大方,并积极参与各类调解活动,目前她已成为所里的一个‘多面手’。”

  “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郭明飞是一名基层司法干警,是矛盾的调解者,生活的帮助者,精神的传递者,政策的执行者,法律的捍卫者,她时刻把忠诚于党的事业,服务于人民群众,维护公平正义,勤政廉洁自律作为准绳,奋战基层,司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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