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邓州市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类候选人公示

2017-10-24 20:13:44 作者:市文明办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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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窦学钦
 

        窦学钦,男,汉族,195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南阳烟叶复烤厂职工。

        事迹:别人遇车祸需要帮助时,他没有选择冷漠旁观,而是及时救人。 2015年10月4日早上8点,在邓州市铁西路建材市场北门,“砰”地一声巨响,一辆黑色轿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摩托车上一个年轻妇女和两个年幼的孩子被撞飞落地,顿时三个人倒地抽搐挣扎,在辅道上骑着电动车路过的窦学钦刚好看到眼前这一幕。此刻,有人会选择少管闲事,赶紧远离,但他丝毫没有犹豫。他将车子扔倒在一边,拖着一瘸一拐的腿,迅速奔了过去。眼前的一幕让他惊呆了:摩托车被撞得面目全非,车头冒着浓烟,散发着焦糊味,破损的摩托车轮胎压在妇女的腿上,她不停地抽搐,口吐白沫,两个年幼的孩子头破血流,大孩子哭喊着找妈妈,小孩子襁褓之中一动不动。他迅速抬起摩托车,扶起瘫软在地的妇女,不停拍打她的脸颊、掐住人中,反复呼喊。同时,他从口袋摸出手机,迅速拨打了120、110……窦学钦又和救护人员一起把伤者三人抬上车,随后悄悄离开了现场。由于抢救及时,受伤妇女石孟平以及一对儿女最终脱离危险。
        窦学钦被评为2016年度“河南好人”,荣登2017年5月“中国好人榜”。他多次并评为“先进工作者”“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2、闫东
 

 
        闫东,男,汉族,1991年2月出生,群众,邓州市总工会网络与基层工作部部长。

        事迹:2017年3月6日晚上9时许,在邓州市文化路双桥附近,突然一声声急促“救命”的呼喊声,一名四十多岁的男子一路追打两名十八九岁的女孩。这时闫东刚坐上一辆出租车准备回家,两名女孩飞奔过来拍窗求救,此时这名男子已将其中一个女孩扑倒在地殴打并抢夺手机,闫东丝毫没有犹豫,快步上前将其一脚踹到最终将其制服并报警,随后才发现身上的新衣服已被扯烂,身上也多处擦伤。闫东平时就是个热心肠,在单位组织志愿服务队,经常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深受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好评。
        闫东荣登2017年6月“中国好人榜”。
 
3、高申千

 
        高申千,男,汉族,1954年6月出生,群众,古城街道办事处解放居委会居民。

        事迹:2017年6月24日晚8点左右,高申千在家附近的刁北干渠唐槐桥附近散步,突然看到河水中有两个孩子在拼命挣扎,情况紧急又是晚上,他什么也没想便跳入了近2米深的水渠中,首先拉起了靠近岸边的一个孩子,把孩子放在岸边叮嘱了一句千万别动后,又一次跳入了深水里,去抢救另一名孩子,经过一番努力两个孩子都被成功的救上岸,附近的居民闻讯赶来纷纷帮助给孩子按压排水,最后两个孩子都脱离了生命危险,高申千此时彩想起儿子给他买的手机以及手表都不见了。事后,当人们纷纷称赞他时,他也只是摆摆手说了句“应该的”。高申千只是一个普通的环卫工人,但他的精神却是值得每一个人去学习。
 
4、江勇

        江勇,男,汉族,1963年7月出生,群众,邓州市城区河道管理所职工。
     
        事迹:2016年9月的一天,江勇正在河边打捞河面的垃圾漂浮物,忽然一辆电动三轮车从桥上冲到了河中间,两个孩子在河中间一沉一浮的挣扎着,他来不及脱鞋子衣服,直接跳入了河里,先将女孩捞上岸,女孩此时已经昏迷,随后又一次跳进水里把小男孩救起,当时河边已经聚集了很多群众,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两名孩子成功得救并且及时联系到了家人,事后才知道。两个孩子是姐弟俩,姐姐18岁,弟弟7岁,因为姐姐在骑车时低头看了下手机才导致的意外。事后被救姐弟的家人多次请求要亲自去感谢他,请他吃饭,都被他婉拒。他说:“刚好我看到了两个孩子落水,救人要紧,哪里顾得了想那么多。”一句平凡朴实的话语更加彰显了他那颗善良的心。
 
5、常世剑

        常世剑,男,汉族,1977年 8月出生,中共党员,邓州市城管局监察大队职工。

        事迹: 2017年5月19日晚,在他下班回家的路上路过新华路与卫生路口时,突然听到有人大喊“着火了”“着火了”!他快步跑到出事点,只见一家拉面馆着火,里面是浓烟滚滚,火势蔓延的很快,里面还有三瓶液化气罐没有及时搬出来,如不及时灭火极有可能爆炸的危险,形势十分危急。他就说了一句“灭火器给我”,第一个冒着浓烟冲进店内进行扑救,终于在众人的齐心协助努力下及时地控制了火势的蔓延并把火扑灭。看着他被火烤得通红的脸,满脸烟尘和烧烂的外套。店家执意挽留表示谢意,他说了一句“火灭了就好!”就悄悄离开了。“大灾临头,人命关天,救灾是责任!”常世剑如是说。在熊熊大火面前,他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的义举得到了当地群众的高度赞扬,在社会上传递了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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