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和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力营造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不断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引领作用,扎实推进公民道德素质提高和社会文明程度提升。经中共邓州市委宣传部、邓州市文明办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一、参选范围: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工作或学习且年满16周岁的公民均可参评(已经获得过往届邓州市道德模范和上一级道德模范及提名奖的本届不再参评)。
二、奖项设立:邓州市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每类表彰5名左右(集体或个人),每个候选人只能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
三、评选标准:总体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各类道德模范详细评选标准请参阅《中共邓州市委宣传部邓州市文明办关于开展邓州市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邓宣通【2017】10号)。
四、推荐要求:推荐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等形式均可。推荐人需填报《邓州市第四届道德模范推荐表》,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及一寸免冠近照2张,同时上报电子文档(有音像资料一并上报),于8月31日前上报市文明办(联系人:高永刚 联系电话:13937775396 0377-62287339 邮箱:dzwmb2009@163.com)。
五、评选程序:审核评议(9月1日至10月7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组成评选委员会,对推荐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考察初审,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如:纪委、检察院、法院、工商、税务、发改委等部门),确定候选人名单。公示阶段(10月8日至10月15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将确定的候选人及其主要事迹在邓州电视台、今日邓州、邓州网、邓州头条微信公众号、邓州市文明网等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还将在邓州头条微信公众号对已确定的候选人,面向社会开展网络投票活动,该投票结果将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综合评定(10月16日至10月31日)。根据公示情况、邓州头条微信投票结果及群众反馈信息,结合候选人的道德事迹,进行综合评定,确定第四届邓州市道德模范名单。
六、荣誉奖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对评选出的邓州市第四届道德模范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并举行颁奖典礼;对组织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或个人颁发优秀组织奖,并给予物质奖励。
七、其他要求:道德模范是授予公民在道德领域的最高荣誉称号。希望全市广大干群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典型示范、推动工作的原则,严格标准,认真把关,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真正把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道德模范评选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