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市加大民生投入增强群众幸福感

2017-02-16 16:06:54 作者:李永先 吴润卓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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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州网讯 2016年,我市依照“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完善和增强政策实施及资金使用的精准性,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年用于民生的财政支出达到52.83亿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重点加大了教育、医疗、社保、三农、扶贫、公共事业6个方面的保障力度。

    把教育作为优先保障的重点,建立了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保障了全市643所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支持学校维修改造、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巩固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继续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经费给予支持。

    将医疗卫生作为财政支持的重点,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做好基金监管工作,372.3万人次参合农民从中收益;补助住院病人3835人,补助资金2600万元;将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人均40元提高到45元,全年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向居民开展专项服务;安排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健全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破除“以药补医”局面;加强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做好了资助城乡困难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城乡困难居民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给予资助以及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工作。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继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年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基金收入19.285亿元,支出18.75亿元。将城乡低保月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由225元、115元提高到240元、127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3800元提高到40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800元提高到3000元。同时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惠及1.3万余名优抚对象,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待遇得到提升。安排落实义务兵优待政策、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落实就业政策,支持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以及农村转移就业2.2万余人。

    公共事务投入不断加强,让群众更有“幸福感”。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建成公共租赁住房512套;补助农村危房改造,解决2500户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安全问题。加大对农村文化事业的投入和政法保障力度,支持公共安全、科学技术等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面向“三农”的财政支出,补齐了发展短板。拨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亩均补贴标准达到108.59元;推进农机具购置补贴,提高了农业机械化水平;上级扶贫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互溶共进,通过改善生产条件、开展技术培训、支持特色产业等方式精准扶贫;农业综合开发与争取粮油大县奖励,力争邓州市成为全省首批“粮改饲”试点县;开展涉农资金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将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土地整治资金、新增千亿斤粮食工程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科技推广资金等进行整合,打造现代农业发展新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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