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网讯 鲁丰合,男,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现任张楼乡司法所所长兼任张楼乡南王营移民社区第一党支部书记。1988年3月,从农村基层干部走上了人民调解员工作。他情系调解,时刻牢记人民调解员职责,尽心尽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为农民工维权,宣讲法律知识、人民调解知识,培训基层人民调解员,参与群体性上访案件和重大疑难矛盾的调处工作等,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28年来,他先后调解各类矛盾达930余件,其中重大疑难纠纷100起,制止群众上访40余次,群众性械斗30余起,纠纷调解率100%;28年间,他从一名普通的人民调解员成长为一名领导放心群众满意的首席人民调解员,他曾任过所长的4个乡镇司法所先后被评为“南阳市规范化司法所”、“邓州市依法治市先进单位”、“邓州市司法局先进单位”,个人被评为“邓州市反邪教先进个人”、“邓州市司法局先进个人”等,并先后于1992年、1998年、2002年三度兼任农村党支部书记,得到党和政府及群众的褒奖和好评。
情系调解岗位 营造调解阵地
很多人觉得调解工作是一个“没权没钱跑断腿,不吃不喝磨破嘴”的差事,工作烦、苦、累,还容易得罪人。但在鲁丰合看来,这却是“辛苦一个人、幸福千万家”的工作岗位。
杏山管理区,位于邓州市西南,与湖北交界,属于丘陵地带,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经济发展缓慢,人才短缺、资金短缺。司法工作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办公用房因疏于管理房顶露天。2010年8月,鲁丰合调任杏山司法所所长,他没有被眼前的困难所吓退,将司法所简单收拾一下就搬了进去。
“上级安排我到这个岗位,就是对我的信任,司法所是人民调解员的阵地,只有坚守好阵地,才能更好的为群众服务。”鲁丰合回忆着当年的情景说道。忽然的哽咽,只见鲁丰合轻轻抹去眼角的泪水,再也说不下去。
“你们不知道啊,2011年春节,鲁所长为了把争取来的司法所重建项目工程监督好,大年初三就到杏山司法所值班,妻子初四患脑梗塞,送到医院安排好,就回杏山了。住院期间都是亲戚帮忙照顾,妻子现在落下腿脚不便的后遗症,心里愧疚啊!”同在一个司法所工作多年的同事王青春说道。
狠抓工作“两点” 主动排忧解难
“民事案件的种类很多,有些案件调解的时间性很强,有些案件的影响面比较大,俗称“热点”、“难点”。如果调解员真正抓住了“热点”、“难点”,且解决了“热点”、“难点”,就真正为乡村级领导分了忧解了难,鲁丰合所长在工作中就做到了。”时任邓州市张楼乡党委书记赵航谈起2013年初调任张楼乡司法所长的鲁丰合时赞赏地说道。
2013年12月,张楼乡一初中宿舍楼和餐厅工程开工,此工程拨付项目资金480万元,是张楼乡的一项民心工程。可是与老君村村民张某一家因土地纠纷经常闹矛盾,有过激行为,最终致使该工程彻底搁置4个月之久。
2014年5月份,鲁丰合接手调解张楼乡一初中宿舍楼和餐厅工程与老君村村民张某一家的土地纠纷赔偿案例。鲁所长不断在工作中创新思维,大胆实践,将人民调解庭搬到了该乡老君村,充分利用有效时间翻阅原始建校征地资料和《占用土地合同书》及当时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走访已退休的老村干部、老校长、老教师及年长的村民等。在调解过程中不仅热情耐心,而且到当事人家中和他们交朋友,了解各自的想法,谈话中引导当事人相互理解,换位思考。经过半个月的调解,鲁丰合把双方叫到一起进行现场调解,让双方互谅互让,握手言和。该案例被当地老百姓传为佳话,张某的家属还为所里送来锦旗表示感谢,“鲁所长,真是感谢您!早点找到您,也不用做恁些过激的傻事。”
“其实我作为一个基层人民调解员,像以上这样的案例非常多,成绩只能代表过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以‘共同创建和谐社会’为宗旨,‘将矛盾纠纷排查在基层’为目标,继续发挥自身工作优势,有效地化解各类纠纷矛盾,促进社会平安和谐。”鲁丰合在采访结束时信心满满坚定地说道,“这也是一个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