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依法取缔一批散煤经营户

2016-11-07 10:03:04 作者:马文涛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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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州网讯 市燃煤散烧管控工作会议召开后,市工商局积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11月3日,依法对禁燃区内一批散煤经营户进行了取缔。

    被依法取缔的这批散煤经营户分别位于田庄口南和人民西路北侧。行动中,市工商局分类施策,工作人员先上门做好经营户的政策宣传和思想疏通工作,同时疏堵结合,帮助经营户协调处置库存散煤,得到了经营户的理解和支持。经营户纷纷表示,燃煤禁烧,利国利民,是一项好政策,坚决支持。

    据了解,散煤经营户取缔,是全省统一部署的集中行动,活动从10月中旬开始到2017年10月底前结束,共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即日起到11月15日结束,市禁燃区内的散煤加工销售和使用全面禁止,第二阶段从11月15日开始到2017年10月底前结束,全市范围全面禁止散煤的加工销售和使用,逐步全面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和清洁型能源替代,实现全市“零散煤”。

    根据市环保部门公告:我市禁燃区的范围是:焦枝铁路以东,北京大道以西,南一环以北,雷锋路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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