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艺商贸公司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非法集资活动,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市公安局经侦队已立案侦破,根据《河南省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豫处非领〔2012〕7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缔仙艺商贸公司非法集资案的非法集资活动,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仙艺商贸公司非法集资案及鑫万达商务咨询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依法予以清理、清退。
二、请尚未登记确认的集资人员从即日起至2016年10月21日到市处非办进行登记确认(已经在公安机关登记过的无需再重复登记)。逾期不登记确认的将不再受理。前来登记确认的集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参与集资的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借款协议(或出资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入资,及获取全部利息的银行交易明细。各关联人应积极配合邓州市处置仙艺商贸公司非法集资案案件处置工作组做好非法集资案件的处置工作,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注意事项
(一)债权登记须由涉及的集资本人(单位为其法定代表人)到场登记,如有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方式登记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本公告发布前集资人已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资料,办案机关已对集资人集资情况进行询问、甄别、确定的,不再重复登记确认,办案机关审查前期登记材料有需要补充材料的会电话通知。
(三)逾期未到本案专案组登记确认的集资人员,或虽已登记报案但拒不提供相关手续到本案专案组予以甄别、确定其集资情况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追偿的权利,后果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62287056
2016年10月8日